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若干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要求,以《大纲》为教学核心,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人才培养基地”)为实施主体,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湖南)决定举办“2024年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技术经纪人)中级培训班(第七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
(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工作人员;
(三)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创新服务部门工作人页;
(四)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五)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
(六)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七)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
(八)其他技术转移相关机构从业人员。
费用标准5980元/人,包含师资课时费、资料费及培训中餐
通过能力等级考试、提交合格的案例分析报告的学员可获 得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湖南)颁发的“ 国家技术转 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该中级技术经纪人名单将报工信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编号并备案。
(一)本期主要培训内容: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按《大纲》要求学员具备提供专业化、 个性化技术转移服务的能力, 了解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知识和发 展趋势,具备提供中试熟化、技术集成、资本和基金运作等的知 识结构和服务能力,熟悉创业孵化流程,熟练掌握专利申请流程、商务谈判技巧等专业技能。(二)本期培训方式与时长本层次培训采用课堂授课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学员将完成合计不少于16学时学习。案例分析要求对大量国内外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学员自身案例进行研讨和实操指导。(三)本期培训时间与招生人数计划线下培训开展时间为12月中下旬,培训40人。(四)考核方式本次培训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核时间2学时。完成上述学时,经考试合格,并撰写完成1篇案例分析报告,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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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第七期中级技术经纪人(长沙)培训班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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