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若干规定,深入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壮大专业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科技部火炬中心在总结各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70 号,以下简称《大纲》),要求各省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下称基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原则,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加快和规范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大纲对发证主文件体培训组织和考试发证、备案进行了明确,并规范了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旨在规范化、制度化的实才培养,促进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生态,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质量和效益,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根据大纲要求,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湖南)决定举办"第四十七期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技术经纪人)初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10月中下旬(共四天)
三、培训地点
国家(湖南)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详细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企业广场F1栋16楼)(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3)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6)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8)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初级2600 元/人,包含师资课时费、资料费、证书制作费等。
经过全程培训并通过最终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和湖南省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协会联合盖章颁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技术经纪人(初级)》证书,并报省科技厅统一备案,作为从事技术转移、技术交易等技术经纪执业和技术职称评定依据。 协会小秘书 15377313808
附件:关于举办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第四十七期初级技术经纪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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