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导语
其中10个地区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多处内容涉及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等内容,将会进一步促进全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了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内容,实施方案只节选保留了技术要素改革相关内容,想要查看实施方案全文,可以点击左下角“阅读全文”查看】
试点范围包括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全域。
一、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支持开展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关键共性技术,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体系化创新联合体。全面推行基础研究和人才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精简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流程,探索对部分单位免予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审计。改革完善科技奖励提名和评审制度。
(二)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有序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支持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湖南)建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探索建立技术转移转化类职称评审专业。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探索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探索改革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建立“投贷奖补保”五位一体的科技投入体系。
(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支持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展,扩大承担知识产权快速预审领域范围。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合有关方面探索扩大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地域管辖范围。